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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正确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全面覆盖原则”
发布时间:2025-01-07 07:47:0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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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利铁骑

何正确判断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侵权?

——如何正确理解和适用“全面覆盖原则”


如何判断疑似的侵权产品,是否落入发明专利或者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呢?

我们碰到的很多当事人,也都能准确说出:全面覆盖原则!

但是什么叫“全面覆盖原则”?如何正确理解或适用“全面覆盖原则”,来判定侵权?大部分人就不清楚了,甚至有的当事人以为自己清楚,但是理解却是错误的!接下来我们详细说明一下。





比方说有一个专利,权利要求书只有一个权利要求1,权利要求1包含有10个技术特征,涉嫌侵权产品照抄了权利要求1里面的5个技术特征。——即,一共有10个技术特征,涉嫌侵权产品抄了5个。

实践中,我们就发现有些人就认为:涉嫌侵权产品中的这5个技术特征,全部被权利要求1包含了,即被权利要求“全面覆盖”住了,根据“全面覆盖原则”,由此推出该侵权产品就侵权了!

这种说法是否正确?答案是:错,完全搞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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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理解应该是:权利要求1里有10个技术特征,涉嫌侵权产品中,也一定要把这10个技术特征,每一个都能找到!即权利要求1里有10个技术特征在涉嫌侵权产品中都有,被“全面覆盖”了,这时候才能构成专利侵权!

实际上就是,涉嫌侵权产品的技术特征,要“完全覆盖”权利要求里所记载的这10个技术特征而不是倒过来,用权利要求1中的10个技术特征,去覆盖涉嫌侵权产品的5个技术特征!








说实话,“全面覆盖原则”在专利侵权领域属于最基本的原则,并不是多么高深的理论!

但是,恰恰是这看似简单明了的原则,很多人理解错误,甚至理解反了!在这些错误的基础上,来指导诉讼工作,自然就不会得到预期的结果!

还是那句老话: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对于重要的事情,不能想当然的,仅仅根据表面的字义,去简单推测!


作者





赵建刚

专利诉讼律师、专利代理师

“专利诉讼与无效部主任”、北京律协"专利法委员会”委员、海淀律协“知识产权研究会”委员、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专家!

专利铁骑团队介绍

赵建刚律师带领的“专利铁骑”律师团队是全国少有的“只做专利侵权诉讼和专利无效”案件的律师团队!团队常驻北京和上海,专业办理全国各地的专利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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