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得了解专利评价报告,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我们知道,中国大陆的专利分为三种。对于发明专利来说,国家给你授权之前,是经过实审的,那这样的权利是比较稳固的,就不要再有所谓的专利评价报告。
但是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来说,由于给授权之前,国家没有进行实审,专利就不太稳固,之所以要设置专利评价报告制度,实际上就是给该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补充做一个有关新颖性、创造性等的“简版实质审查”。
之所以说是“简版实质审查”,是因为跟发明专利“真正的实质审查”相比,“简版实质审查”缺少了专利权人跟审查员之间的答通,双方很难或无法进行意见的直接交流。
由于缺少这个交流意见的程序,那么专利评价报告所给出的意见,无论是正面的结果,还是负面的结果,都是审查员根据个人的检索结果,给出的带有很强主观性的判断。至于这个专利,将来究竟是有效还是无效,并不以专利评价报告的结论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