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的案件审理合议组支持了专利铁骑律师团队的提出的无效观点,认为:
淘宝网是国内知名的网络销售半台,信誉度较高,运营管理机制也较为规范。
根据阿里试用的规则记载,一般是商家在于台发布人免费试用招募,由用户提交中请,经审核成功后,由商家将商品寄给用户,用户试用商品后应当在规定日期提交试用报告,并保留试用品。上述免费试用的形式是商家的一种销售宣传方式,免费试用的用户不具有特定性,试用过程不具有保密约束,因此所述试用行为属于一种公开使用。
公证书显示相关产品的试用申请时间是2015-06-19 - 2015-06-25, 证据5的报告发表时间为2015年06月29日。基于阿里试用的运营机制,在用户发表试用报告前,已存在商家公开招募试用用户,并寄送试用品的行为,即说明在报告发表日《2015年06月29日)之前,该商品已通过使用公开,上述日期早于涉案专利申请日。
鉴于试用报告的提交规则,且证据3至证据5均显示了同一商品的试用报告,在没有反证的情况下,可以推定该 试用报告中显示的产品即为在先使用的试用产品。
在此情况下,合议组对证据5网页内容的真实性予以确认, 认可该试用报告中的产品在涉案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处于公开状态,因此该试用报告中图片所显示产品的外观设计可以作为涉案专利的现有设计。
赵建刚律师介绍
赵建刚律师,是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的专利法律部主任、律师、专利代理人、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专利代理人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
手机号186 1197 9283,微信号zjglvshi 或 18611979283,QQ:649257699(添加微信或QQ时请说明原因)。
赵建刚律师从事专利等知识产权业务近10余年,撰写专利案件2000余件,代理的专利诉讼、无效案件近百起,并发表多篇关于专利诉讼方面的论文。
赵建刚律师尤其擅长——专利无效(含专利无效证据检索与查找)、专利侵权被告答辩、专利侵权原告起诉、专利无效行政诉讼、技术合同纠纷、专利复审行政诉讼、高端专利申请、专利规避设计等。
赵建刚律师为工科学士、法律硕士,在从事律师行业之前,曾在上海大型国有企业担任多年技术研发人员,在北京高科技企业担任知识产权顾问,是位同时具有法律和技术双重背景的资深专利律师。
赵建刚律师曾经代理过的知名单位和企业包括但不限于: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系统工程公司、云南航天工程物探 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北方工业大学、首都师范大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学院、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交科公路勘察设计 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隆盛泰科石油管科技有限公司等。赵建刚律师具有丰富的诉讼和专利非诉业务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