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是不是“执业越久,越自信”呢?
很多客户及当事人经常问:赵律师,您作为一名专业律师,执业年限这么长了,是不是执业时间越长就会越自信呢?
这个问题真还不能这么说!中国有句古话叫做“初生牛犊不怕虎”,反而是我们这些执业时间越长的专业律师,越不敢随便下简单的结论。
因为经历的案件越多,就越容易发现,对于很多大家以为是很肯定的问题,你要是去深究,可能会得出不同的见解。——针对同一问题,无论是从业十几年以上的资深律师,还是是各地的法官,甚至是最高院的法官之间,都有可能存在不同的认识和见解。
比如,上周我们到最高院开了一个专利侵权二审的庭,我们客户作为被告,在一审时被认定构成专利侵权,并且要赔偿原告100多万。
我们接受委托之后,立即提起了上诉。在最高院二审时,我们提出了“不落入抗辩”,认为我方的产品不落入对方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同时,也提出了现有技术抗辩,认为我方的产品存在在先的现有技术,不构成侵权。
庭审过程中,法院审理“不落入抗辩”的时候进行的很顺利,但是要审“现有技术抗辩”的时候,法官突然问:赵律师,你们既主张“不落入抗辩”,又主张“现有技术抗辩”,但是我们知道“现有技术抗辩”,是以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为前提的,你同时主张,是矛盾的呀?我怎么给你审?
我一听特别吃惊!因为在我之前的概念里,“现有技术抗辩”跟“不落入抗辩”,两个是完全独立的抗辩理由,我们经常同时主张。没有说一定要“谁以谁为前提”!
我当时就跟这个法官把我的观点当庭阐述了,但是法官也坚持他的观点。我继续争辩和解释,但是法官当庭依然坚持他的观点。考虑到毕竟人家是法官,当时在开庭的过程中,我最后说法官我尊重您的观点,但是我依然坚持我的意见。
开完庭后,我疑惑这个法官审了这么多案子,为什么突然在这一点上出现了一个小糊涂?庭后我就问我一起开庭的同事:刚才法官的观点,你怎么看?意想不到的是,这位同事居然跟法官观点一样,他说“现有技术抗辩”,肯定是先要认为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了,才会做“现有技术抗辩”嘛,法官的观点没有问题啊!
我一听太吃惊了!就跟我同事说:你看咱俩都是资深律师了,而且是资深的专利律师,那么刚才的法官,也是最高院的法官,可以说大家的水平都不低,但是在这个基本的问题上,我们居然出现了明显的冲突,这必然有一方是错的,咱们回去一定要好好研究这个问题!
回到律师所之后,在我们律师团队内部,就这个问题专门做了探讨,最后探讨的结果就是:目前主流的观点认为,“现有技术抗辩”不受“落入抗辩”的影响,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相互独立的抗辩,可以同时主张。——“现有技术抗辩”不用以承认被诉产品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为前提。但是,实践中也确有部分的法官,把“承认被诉产品落入专利的保护范围”为前提,并且写在判决书里的。
从这个案件看出,作为资深的律师,越是经历的案子多,对很多问题越要谨慎。一定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大家都有统一的认识,都这么认为的!
所以说,很多问题看似简单,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就会发现里边东西越多!作为律师,一定要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案子,不断深入研究,而不要想当然地以为它会很简单!
作者:赵建刚律师
2025年3月4日记
专利铁骑律师团队
团队联系电话(微信同号):18611979283
赵建刚律师,是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的专利法律部主任、资深专利律师、资深专利代理师、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委员会委员、北京市专利代理师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国法律年鉴》优秀专业专利律师。
赵建刚律师从事专利业务15年,撰写专利案件2000余件,代理的专利诉讼、无效案件上百件。
赵建刚律师尤其擅长:疑难专利侵权诉讼案件和疑难专利无效案件!